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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(调剂1批)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1-03-24

     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(调剂1批).xls 

注: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

1.在后续的审核环节,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,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。

2.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(2021年3月24日—2021年4月7日)。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。

3.复试时未提交《政审表》等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,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电子邮箱hbjmgkxy@126.com进行审核,逾期未提交审核者,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。

4.录取通知书、个人档案调档函预计在6月中旬发放。报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有变化的考生,请于5月1日-10日将变更通讯地址、联系人姓名、考生编号、联系电话、拟录取专业名称等信息发送至hbjmdxyzb@126.com邮箱。

5.拟录取名单中录取状态为“复试合格”是指该考生复试考试合格,如相关专业后续增加招生计划,会依次进行递补拟录取等相关操作。如“复试合格”考生已接受其他高校拟录取通知,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拟录取资格。

6.其他

(1)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不调取个人档案;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调到我校。

(2)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天内,与招生单位、用人单位签订《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》https://yjs.hueb.edu.cn/info/1032/1106.htm,并提交纸质版(一式三份)。请于通知发布10日内,邮寄至Galaxy·银河国际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(请使用顺丰或EMS进行邮寄)。逾期不报的,录取类别视为非定向就业。

邮寄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,Galaxy·银河国际第三办公楼128室。收件人:张老师;电话:0311-87655956。

(3)未按要求提供《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》的考生按照如下办法处理: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,录取类别认定为“非定向”;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,不予录取。

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

2021年3月24日